實驗室氨氮測定儀的校準驗證是保證檢測數據準確性的關鍵環節,通過標準化流程確認儀器測量精度、線性范圍及穩定性,需結合標準溶液、質控樣品及空白驗證形成完整驗證體系,確保儀器處于合格工作狀態。 儀器需開機預熱至規定時間(通常 30 分鐘),確保光源強度、比色溫度穩定(溫差不超過 ±0.5℃)。準備經認證的氨氮標準溶液(至少 3 個濃度點,覆蓋常用測量范圍 0.1-5mg/L)及配套試劑(納氏試劑、酒石酸鉀鈉需在有效期內且無變質)。比色皿需經配對校驗(吸光度差值≤0.002),用無氨水清洗并擦干,避免劃痕影響透光性。同時準備質控樣(已知濃度的標準樣品),其濃度應落在標準曲線中段,確保驗證有效性。 按測定流程配制標準系列溶液:取 0.5mL、2mL、5mL 標準溶液分別注入 50mL 比色管,加無氨水至刻度,依次加入試劑顯色(操作同樣品測定)。將顯色后的標準溶液注入比色皿,按濃度由低到高順序測定吸光度,儀器自動生成標準曲線。校準完成后需檢查曲線參數:相關系數需≥0.999,斜率與截距需在儀器標稱范圍內(如斜率 0.08-0.12Abs/mg?L?1)。若相關系數偏低,需重新配制標準溶液并排查顯色反應條件(如溫度、時間)。 取質控樣按樣品預處理流程操作(無需稀釋時直接顯色),平行測定 3 次,計算平均值與標準值的相對偏差。偏差需≤±5%(一級質控樣)或 ±10%(二級質控樣),若超出允許范圍,需重新校準標準曲線并檢查試劑是否失效。若單次測定偏差合格但平行樣相對偏差>5%,需排查操作一致性(如試劑加入量、顯色時間),必要時更換操作人員重復驗證。質控樣驗證結果需記錄存檔,作為儀器狀態的直接證明。 取 50mL 無氨水按全流程操作,連續測定 6 次空白吸光度,計算標準偏差。空白吸光度平均值需≤0.030Abs,標準偏差≤0.005Abs,否則需檢查無氨水純度(需符合 GB/T 6682 一級水標準)、試劑污染(如納氏試劑含氨雜質)或器皿清潔度。空白值異常時不得進行樣品測定,需更換無氨水、重新配制試劑并清潔器皿后重新驗證。 日常使用中每批次樣品測定前需做單點校準(用中間濃度標準溶液),偏差≤±5% 時可繼續使用;每周進行一次三點校準(低、中、高濃度),確保曲線線性穩定。若儀器維修(如更換光源、比色池)或試劑更換批號后,需重新進行全范圍校準驗證。校準周期最長不超過 3 個月,若期間檢測數據出現異常波動,需立即提前校準。 記錄校準日期、標準溶液批號、曲線參數、質控樣偏差及操作人員,附上標準曲線圖譜與質控樣測定數據。若校準失敗,需記錄故障現象及排查過程(如更換試劑后曲線恢復),為后續維護提供依據。通過規范的校準驗證,可及時發現儀器漂移、試劑失效等問題,從源頭保障氨氮測定結果的可靠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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